宿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日程表
对于报名确认表上没有的学生,学校要按照《关于全省普通高中2010级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具体见附件一)的要求,做好报名信息的采集工作,并要提供能够说明这些学生具备报名资格的有力材料,是09级休学复学的,要提供休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(一份);是外地或外校转入的,要提供转学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(一份);是09级留级的,要提供能说明该生具有09级学籍的原件和复印件(一份)。县区测试办要对学校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,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测试办。如有提供不出上述材料且确实在校就读的学生,县区和学校可以先进行信息采集和报送,市教育局将视情进行处理。
另,报送时间见《宿州市2012年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工作日程表》。(附件二)